今日导读:新剑桥学派既反对新古典综合派的政策主张,也反对货币主义的政策主张。他们认为新古典综合派的经济政策被实践证明是无效的,而货币主义的经济政策主张更是一种倒退。同时,新剑桥学派的
新剑桥学派既反对新古典综合派的政策主张,也反对货币主义的政策主张。他们认为新古典综合派的经济政策被实践证明是无效的,而货币主义的经济政策主张更是一种倒退。同时,新剑桥学派的经济学家们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症结在于分配制度的不合理和收入分配的失调,因此,经济政策的重点应该是收入分配政策,要借助政府实施一系列经济社会政策来改革资本主义的收入分配制度,调节不合理的分配。
具体说来,主要有这样几项办法:
(1)实行累进的税收制度来改变社会各阶层收入分配不均等的状况。
(2)实行高额的遗产税和赠与税,以便消除私人财产的大量集中,抑制社会食利者阶层收入的增加;同时,政府还可以通过这一税收方式将所得到的财产用于社会公共目标和改善低收入贫困阶层的状况。
(3)通过政府的财政拨款对失业者进行培训,使其能有更多的就业机会,能从事更高技术水平、更高收入的工作。此外,国家可以通过预算给低收入家庭以一定的补贴。
(4)制定适应经济稳定增长的财政政策,减少财政赤字,逐步平衡财政预算;并根据经济增长率来制定实际工资增长率的政策,以改变劳动者在经济增长过程中收入分配的相对份额向不利方向变化的趋势,从而在经济增长过程中逐步扭转分配的不合理情况。
(5)实行进出口管制政策,利用国内资源的优势,发展出口产品的生产,以便为国内提供较多的工作岗位,增加国内的就业机会,降低失业率,提高劳动者的收入。
(6)政府运用财政预算中的盈余来购买私人公司的股票,把一部分公司股份的所有权从私人手中转移到国家手中,从而抑制食利者阶层的收入,增加低收入家庭的收入。
由于新剑桥学派的经济政策主张比较激进,实际上从来没有被西方所接受和采纳,更没有被付诸实施。当然,即便如此,他们主张的收入均等化政策绝不意味着取消利润,因为按照他们的理论,任何一个合理的经济增长率都需要一定的投资,而在私有制社会里,利润是保持不断投资的动力。所以,他们所要争取的收入均等化不过是一种保持企业资本家利润而使收入分配有所改善的改良主义政策。
品牌营销中新剑桥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
1.琼·罗宾逊
琼·罗宾逊(Joan Robinson,1903—1983)出生于英格兰的坎伯利。她在伦敦的圣保罗女子学校学习历史,后来因为对贫困和失业问题产生了兴趣,1922年进入剑桥大学的格顿学院学习经济学,1925年毕业,1927年获剑桥大学文学硕士学位。1926—1928年随丈夫,当时剑桥大学的经济学教授奥斯汀·罗宾逊爵士在印度工作。1928年后一直在剑桥大学执教,直至1971年退休。1974年罗宾逊夫人当选为美国经济学会主席,成为第一位女主席,也是少数几位非美国籍的主席之一。她也是诺贝尔经济学奖所有被提名者中的第一位女经济学家。
罗宾逊夫人的研究范围涉及经济问题的诸多方面,如不完全竞争理论、就业理论、经济增长理论以及资本理论等等。在她30岁时(1933年)出版了第一部著作《不完全竞争经济学》,这本书与美国经济学家张伯伦同年发表的《垄断竞争理论》并列为现代垄断竞争与厂商理论的经典著作。但就在该书出版后,罗宾逊夫人马上开始对自己的著作提出了质疑,认为新古典的供给与需求分析方法没有涉及时间因素,因而存在严重的缺陷。随后,因为经济大萧条以及凯恩斯的著作的出版,她放弃了厂商理论的研究,转而投入对凯恩斯理论的研究与发展。
她的代表作主要有《就业理论引论》(1937年)、《就业理论文集》(1937年)、《资本积累》(1956年)、《论马克思经济学》(1942年)、《经济增长理论文集》(1962年)、《经济哲学》(1962年)、《经济学——为难之处》(1966年)、《自由与必然:社会研究导论》(1970年)、《经济异端:经济理论中若干过时问题》(1971年),以及与经济学家J.L.伊特韦尔合著的《现代经济学导论》(1973年)等。此外,她在晚年还出版了两本文集:《现代经济学文稿》(1978年)和《现代经济学文稿续集》(1980年)。
2.皮耶罗·斯拉法
皮耶罗·斯拉法(Piero Sraffa,1898—1983)出生于意大利都灵一个富庶、显赫的犹太人家庭。受到父亲的影响,他在中学毕业后,考入了都灵大学法律系。他师从著名的公共财政专家、后来的意大利共和国总统路易吉·艾诺迪学习政治经济学,于1920年获博士学位。毕业后,他在一家意大利银行工作了一年,后赴英研究英国的货币问题,结识了凯恩斯,并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1922年他先后发表了两篇关于意大利银行制度的文章。后在法西斯政府的压迫之下,离开意大利来到剑桥大学,为皇家经济学会编辑李嘉图的著作,从此开始研究价值理论。在1951—1973年间先后出版了《李嘉图著作和通信集》,共有10卷,为此获得了多项奖项,从此声名鹊起。斯拉法在1926年发表的《竞争条件下的收益规律》一文中对马歇尔的价值理论进行了批评,并分析了传统经济学的完全竞争模式的突出缺陷。这篇论文是斯拉法对不完全竞争理论的探索,也为罗宾逊夫人的不完全竞争理论提供了理论的出发点。
经过了三十多年的准备和琢磨,斯拉法于1960年出版了《用商品生产商品:经济理论批判绪论》一书,为新剑桥学派的价值理论的形成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3.尼古拉斯·卡尔多
尼古拉斯·卡尔多(Nicholas Kaldor,1908—1986)出生于匈牙利布达佩斯的一个富裕的律师家庭。1927—1930年就读于伦敦经济学院。1932年起任该学院的助理讲师、讲师、副教授。1947—1949年,他在日内瓦任欧洲经济委员会研究及计划组主任。回英国后,他在剑桥大学经济系任教直至1975年退休。在此期间,他先后担任过印度、锡兰、墨西哥、加纳、英属圭亚那、土耳其、伊朗、委内瑞拉等国政府的税务顾问,也出任过联合国拉丁美洲经济委员会的经济顾问。他还两度担任英国工党政府财政大臣的特别经济顾问。1974年被授予男爵爵位,成为上议院的终身议员。1974—1976年任英国皇家经济学会会长。
卡尔多的经济研究领域很广,从厂商理论到福利经济学,从资本理论、国民收入分配理论到经济周期、经济增长理论,从国际贸易理论到货币政策、税收政策。他从30年代起写作了大量论文和报告,主要著作有:《经济学的福利命题和个人之间的效用比较》(1939年)、《充分就业的国内和国际衡量》(1949年)、《可选择的分配理论》(1956年,该文的发表与同年琼·罗宾逊出版的《资本积累》一书被认为是新剑桥学派正式形成的重要标志),以及八卷本的《经济论文集》(1964年)。
4.卢伊季·帕西内蒂
卢伊季·帕西内蒂(Luigi L.Pasinetti,1930—)出生于意大利贝加莫。1954年在米兰圣心天主教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1960—1961年任英国牛津大学助理研究员。1961年后长期在英国剑桥大学担任教学和研究工作,并在1962年获剑桥大学博士学位。1971年、1975年曾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印度加尔各答与新德里任客座教授。1980年回到意大利,在米兰圣心天主教大学任经济学教授。1979年获圣文森特经济学奖,1980年起成为国际经济学协会成员和执委会委员。
帕西内蒂的主要贡献是在卡尔多理论的基础上发展了收入分配理论,丰富了新剑桥学派的经济增长理论。其主要著作有:《多部门经济增长模型》(1963年)、《增长与收入分配》(1974年)、《生产理论》(1977年)、《结构变化和经济增长》(1981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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